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有关专业新旧名字对照表》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副省级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保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推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公告》精神,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有关专业名字进行了更新。经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赞同,现予以公布。
附件: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有关专业新旧名字对照表